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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外商投资项目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8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外商投资项目许可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其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46号)
(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57号);
(四)《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13号);
(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
(六)《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主席令第77号)。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属于基本建设类外商投资项目;
(二)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的条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含)至1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
(三)项目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
(四)项目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项目须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
(一)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核准申请文件。(省管企业以及计划单列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以直接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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