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服务
隆昌科技企业孵化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发布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8
隆昌科技企业孵化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办理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一次告知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36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39条。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36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39条。
三、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选址申请表(签章);
2、提供选址意向方案图;
备注: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才办理选址意见书。
四、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须上报审批的除外)法定办结20天,特殊需要延长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10天,经县长批准可延长15天。
五、收费标准和依据:免费
六、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办理;
2、审核;
3、窗口领取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七、终审机关:隆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隆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