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正文
川府发〔2015〕3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7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

(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的需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创业指导服务,人力资源市场和街道(乡镇)基层平台要设立创业服务窗口,要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库,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实现就业创业两项服务并重。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共同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公共创业服务。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制定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使用办法,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搭建业务经办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决策分析平台,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加强四川公共招聘网建设,实现招聘求职信息全省共享、统一发布。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探索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公示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全金融、财政、工商等政策扶持体系,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监察执法,及时纠正查处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二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开展新兴产业从业人员专项职业培训行动,加强一线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创新职工培训模式,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强化职工上岗和转岗适应能力。进一步加快职业培训信息化建设,公开培训机构信息,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合理确定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和标准,改进补贴办法。支持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和“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增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提升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

分享到: